今天无聊挂了QQ、打开博客后就对着显示屏发呆,突然每天都烦我的QQ弹出气泡又弹出一个最新的新闻资讯,这资讯一看真令普通百姓不爽,但交管部门肯定很爽,特别是我这山高皇帝远的小城市。
下面是摘自每天烦我的腾讯网新闻气泡消息:
超40公斤电动车划入机动车
国标委公布电动摩托车安全要求等标准,将超过40公斤、时速20公里以上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,计划明年实施,届时,部分电动车可能需持驾照上路。
有图有真相:
无聊么?那就跟我一起发呆吧
zww
赏
oooo
or
- 本文标题:交管部门又有新收入了,这部门真好!
- 本文链接:https://zww.me/archives/24729
- 发布时间:2009年12月03日 16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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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么?
沙发
沙发之
我还在写今天的blog,,,你继续发呆
好
以后会不会自行车也那样啊呵呵~
以后你只许走路
该文是临时性文章,会在稍后删除。
-本留言是悄悄话,只有博主能看到-
好,如果你能删除的话
这还好呢。要是规定是加上人不能超过40公斤,那么就跟喝了爽歪歪一样了~
还好啊?这基本就是给电动车“判死刑”了
真是肥差
令人羡慕不己
收入广点,免得倒闭啊
苦的是老百姓,不如买摩托了
收就收吧,反正我也没有是电动车,,这辈子估计也不会买电动车了..
要么走路!要么开车!强!
我也看见这个消息了,我还准备买一辆的,可以不办驾照。可是
还是考虑一下吧,呵呵
那就是可以上机动车道了?对于不行和骑自行车的人群来说,真是好消息
其实电动车没有摩托车安全
写错了,是“步行”
我还校门都不出,管他的呢。你慢慢发呆吧
嗯嗯,跟我一起发呆,很有意思的
以后还是骑自行车把!
还是走路的好。
骑自行车很好,可惜我们国家不重视
@帅青蛙 自行车和走路都好
貌似又可以增加罚款收入啦。
嗯嗯,我的题目就是这个意思啦
靠……
我在國內都騎電動車……
那你以后有得“靠”交警了
他们看到卖油的年底可以发奖金了,正为年底发愁,这不,有会拍马屁的小伙给领导出了主意,问题解决了。
做官就是好
40公斤。。。囧,明摆着要钱嘛。
干脆就说电动车要驾驶证不就得了,老是搞得这么有特色干嘛
在我工作的地方,电驴(电动车摩托车版本)是神器
我这也是,40cc以下的可以不上排
我这里电摩托一律没牌子
现在都是不用上牌啊,但文章所说以后就不知道了
以后很难说